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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2-27 15:16

各班级:

为做好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市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、受理和初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普通高校 2025 年毕业就业学生 (2017—2024 年毕业符合条件的云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学生可以补申请)

二、申请时间

2025年2月27日至3月15日

三、报送材料

请于2025年3月15日(星期日)前报送以下材料:《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》(附件2)、《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(2025 版)》(附件3)、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一次性约定到云南 25 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 3 个县市基层单位服务 3 年以上(含3年)服务期的劳动合同(聘用合同、录用文件)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《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》(附件4)等材料,上述学生的申报材料须填写准确、完整,不得涂改,请申报学生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或邮寄快递至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金融学院博远楼108办公室,电子版报送到:519029509@qq.com,逾期不补。

联 系 人:李老师 联系电话:13187821286

附件:

1.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

2.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

3.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(2025版)

4.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

金融学院  

2026年2月27日